汽車銷售合同的定金和訂金有何區(qū)別?
汽車銷售合同中,定金與訂金區(qū)別明顯。定金具有擔保功能,交付后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會有相應賠償;而訂金主要是購買意向的表示,不具備擔保性。從違約后果看,未交付定金不構(gòu)成主合同違約,未交付訂金則構(gòu)成。適用范圍上,定金適用于各類合同,訂金多適用于有名合同。法律依據(jù)也不同,定金有明確法律規(guī)定,訂金在法律上無確切界定。購車時認清兩者區(qū)別很重要 。
具體來說,在擔保功能方面,定金猶如一顆“定心丸”,它為交易雙方提供了一種強有力的保障。一旦支付定金,買賣雙方就被置于一種受約束的狀態(tài)。若購車方違約,車商有權(quán)將定金作為補償予以保留;若車商違約,購車方則可獲得雙倍定金的賠償。而訂金就顯得“溫和”許多,它僅僅表明消費者有購買的意愿,即使一方違約,另一方也無法依據(jù)訂金來要求特定的賠償,車商通常只能要求返還訂金。
從違約后果來看,定金合同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只有實際交付定金后,主合同才視為成立,所以未交付定金時,主合同并不構(gòu)成違約。但訂金作為主合同的預付款,不交付訂金就會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構(gòu)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在適用范圍上,定金的“身影”活躍于各種類型的合同之中,無論是大型商業(yè)合作還是小型交易,都能看到它發(fā)揮擔保作用。而訂金大多局限于有名合同。
法律依據(jù)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定金有明確的規(guī)定,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雙方的權(quán)利義務清晰明了。訂金在法律上沒有像定金那樣確切的界定,更多是遵循雙方的約定。
總之,在汽車銷售合同里,定金和訂金有著諸多不同。購車者務必仔細分辨,在簽訂合同時看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謹慎做出決策,避免因概念混淆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讓購車過程更加順利、安心。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