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市實施了汽車限購?
目前實施汽車限購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廣州、天津、杭州、深圳、石家莊、貴陽、海南。這些城市基于不同的背景和目的推行限購政策。從時間上看,上海早在 1994 年就開啟限牌,北京于 2010 年跟進(jìn)。從方式上,有搖號,如北京;有拍賣,如上海;還有“半搖號、半拍賣”,如廣州、天津。各城市限購政策在實施時間、獲取車牌的途徑等方面存在差異,旨在平衡交通擁堵、資源承載等多方面因素 。
上海作為最早實行限牌的城市,自 1994 年起,新增車牌采取拍賣模式,這使得車牌價格一路走高,個人滬牌高達(dá) 9 萬 + 元 。通過拍賣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汽車保有量的增長速度,緩解了城市交通壓力。
北京于 2010 年開始實行限購,通過搖號方式獲取車牌,并且規(guī)定一人名下最多擁有一個指標(biāo),同時優(yōu)先向無車家庭配置指標(biāo),這種方式更注重公平性,讓購車機(jī)會盡可能惠及更多有需求的家庭。
廣州在 2012 年采取“半搖號、半拍賣”制度,平衡了市場需求與公平分配。天津于 2013 年實行車牌限發(fā)政策,同樣采用“半搖號、半拍賣”的方式,對車輛增長進(jìn)行合理調(diào)控。
杭州自 2014 年起開始限牌,市民可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指標(biāo)。深圳在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實行小汽車限購,每年指標(biāo)為 10 萬個,對電動小汽車和普通小汽車指標(biāo)分配也有不同規(guī)定。
貴陽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起,新登記小客車實行新號牌核發(fā)規(guī)定,分小型客車專段號牌和普通號牌,前者實行配額管理。石家莊在 2021 年限制家庭購買第三輛個人用小客車。海南從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限購政策。
總之,這些實施汽車限購的城市,雖然政策各有不同,但都是為了應(yīng)對城市交通擁堵、資源環(huán)境壓力等問題。它們在限購方式、指標(biāo)分配等方面不斷探索和調(diào)整,力求在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和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之間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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