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如何保障駕駛員的安全?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通過多方面規(guī)定保障駕駛員的安全。
首先是車輛的制動系統(tǒng),乘用車制動初速為 50km/h 時,滿載制動距離應不大于 20 米。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需彼此獨立,行車制動系在產生最大制動作用時踏板力不得超過 700N,手握力不超過 300N,最大制動效能應在踏板全行程的五分之四以內達到。駐車制動操縱裝置也有相應要求。
其次是車輛的轉向系統(tǒng),方向盤不得設置于右側,應轉動靈活、操縱輕便、無阻滯現(xiàn)象,車輪轉到極限位置時不得與其他部件有干涉,轉向輪應有自動回正能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超過 15 度。
再者是車輛的照明和信號裝置,燈具安裝要牢靠,燈泡有保護裝置,開關位置適當且便于操作,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數量、位置、光色等要符合規(guī)定。
還有車輛的行駛系,輪胎有磨損、花紋深度等要求,車輪橫向和徑向擺動量有規(guī)定,鋼板彈簧、減震器、車架、前后橋等都要正常無故障。
傳動系方面,離合器應接合平穩(wěn)、分離徹底,踏板自由行程和踏板力要符合要求,變速器、傳動軸、驅動橋等工作應正常無異響。
車身要堅固耐用,外部和內部不能有尖銳凸起物,車門車窗啟閉正常,門鎖牢固。安全防護裝置也很重要,轎車前排座椅要裝置座椅安全帶,機動車要裝設后視鏡,部分車輛要有安全門或安全出口,車窗要使用安全玻璃,要有刮水器等。
總之,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從多個方面嚴格規(guī)定,全方位保障駕駛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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