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拖欠路邊停車費會被起訴嗎?
長期拖欠路邊停車費確實存在被起訴的法律風險。以四川成都的案例為例,市民李維4年間在路邊停車位停車近千次未繳費,累計欠費上萬元,最終被負責收費管理的交通公司訴至法院。盡管李維提出“馬路是公共資源、已繳車船稅不應重復收費”等抗辯理由,且稱車輛已報廢,但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交通公司系政府授權的合法收費主體,其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規(guī),與停車人形成了事實服務合同關系。最終法院判決李維需支付所欠的1萬余元停車費及相應滯納金,這一案例清晰表明,路邊停車費并非可隨意拖欠的款項,若拒不繳納,收費管理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從法律層面來看,路邊停車費的收取并非個人與收費公司的“私下交易”,而是基于政府的公共管理授權。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政府可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具備資質的單位負責路邊停車管理,這些單位的收費行為本質上是公共服務的延伸。而《民法典》中關于“事實合同”的認定,則進一步明確了停車行為與服務提供之間的法律聯(lián)結——當車輛駛入劃定的收費停車位并接受管理時,即使未簽訂書面協(xié)議,也已構成服務合同關系,停車人需履行付費義務。
現(xiàn)實中,部分車主可能因對收費主體的合法性存疑而拒絕繳費,但需注意,合法的收費主體通常會在停車區(qū)域公示授權文件、收費標準及依據(jù),這些信息是判斷其資質的關鍵。若對收費存在異議,可通過向主管部門咨詢、申請信息公開等合法途徑核實,而非直接以拖欠費用的方式對抗。此外,車輛報廢并不構成免除欠費的理由,欠費行為發(fā)生在車輛使用期間,對應的是當時的停車服務,與后續(xù)車輛狀態(tài)變化無關。
從案例的判決結果也能看出,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重點審查收費主體的合法性、服務提供的事實以及欠費金額的真實性。只要收費方能夠提供政府授權文件、停車記錄(如照片、系統(tǒng)登記信息等),且停車人無法舉證反駁這些證據(jù),法院通常會支持收費方的訴求。這意味著,車主若長期拖欠停車費,不僅需要補繳本金,還可能因滯納金的累積而承擔額外費用,同時個人征信也可能受到間接影響——部分地區(qū)已將停車欠費納入征信系統(tǒng),對逾期未繳者采取信用懲戒措施。
綜上,路邊停車費的繳納是車主應盡的法律義務,而非可隨意規(guī)避的“小事”。面對收費爭議,應通過合法渠道理性解決,而非以拖欠費用的方式應對。只有尊重公共服務的價值,主動履行付費義務,才能避免陷入法律糾紛,維護自身的信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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