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廣州購車指標條件對于已有車輛數(shù)量有無約束?
廣州購車指標條件對于已有車輛數(shù)量是有約束的。
目前廣州實施限牌政策,若要在廣州上牌,購車者必須擁有駕駛證,且其名下不能已有車輛,政策基本是“一人一車”。
個人申請廣州車牌指標需滿足這些條件:具有本市戶籍或有效居留身份;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名下未在本市登記有中小客車,或名下本市中小客車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yīng)用平臺的登記狀態(tài)為“注銷”或“被盜搶”;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不具備申請更新指標的資格;在過去的兩年內(nèi),沒有逾期未使用通過搖號方式獲得的增量指標。
廣州市的小客車指標分為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增量指標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獲得,更新指標是車主在車輛報廢、遷出或者出售后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輛車的多個指標只能用于一輛車上。
個人能擁有的車輛數(shù)量取決于所擁有的指標數(shù)量。申請廣州市中小客車車牌,要已通過車牌搖號競價系統(tǒng)取得車牌指標,已購買新車,已繳納購置稅,已購買交強險,已繳納車船稅。
日前,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草擬了相關(guān)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普通車增量指標和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每年配置額度為 12 萬個,新能源車增量指標無總量和資格限制。同時,取消對中型客車的調(diào)控,縮小指標調(diào)控的車型范圍。
另外,省政府辦公廳也出臺措施,比如優(yōu)化汽車購買使用管理,廣州進一步放寬小汽車購買指標申請資格,增加節(jié)能燃油車增量指標配額,全面推行非營運小客車新車注冊登記“一證通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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