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發(fā)生事故誰有賠償責任 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1.租車發(fā)生事故誰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出租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擔民事責任,我國目前沒有直接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現(xiàn)成的法規(guī)。
根據(jù)民法的歸責原則,侵權人即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人應當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當車輛處于駕駛人的控制之下時,侵權人就是事故的行為人(通常是車輛的駕駛人)。如果車主不是交通事故車輛的駕駛人,一般不應認定為侵權人,人民法院只能判決交通事故行為人直接承擔責任。
那么,在什么情況下,車主會承擔民事責任還是連帶責任?具體有三種情況:
1.作為機動車所有人,在出租或出借機動車時,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出租(借)給有駕駛證且有一定駕駛能力的人,主觀上沒有過錯的,不應作為賠償主體承擔責任。在車輛實際控制和運營過程中,出租人(承租者)因自身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出租人(承租者)是實際侵權人,應單獨作為民事主體承擔民事責任。
2.機動車安全運行存在缺陷時,如:機動車主駕駛人在出租、出借車輛時,過失未盡到對出租人(借用人)的告知義務,出租人(借用人)也過失未向機動車所有人了解與機動車安全運行有關的缺陷,雙方均有過錯的,出租、出借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與承租人、借用人共同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3.機動車所有人出租、出借機動車時故意不告知或者不保證機動車無瑕疵,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作為單獨的賠償主體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造成交通事故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暫時無力賠償?shù)?,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因執(zhí)行職務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人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闹黧w大致分為: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是車主,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人不是機動車所有人,但在辦私事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暫時無力賠償?shù)?,由機動車所有人負責暫時代其支付賠償金。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應當賠償對方損失的10%。
4.駕駛人在執(zhí)行職務時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執(zhí)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運輸任務,因違法駕駛造成事故的,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當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但道路交通事故是因駕駛人違章駕駛造成的。因違法行為的違法性和駕駛人的主觀過錯,規(guī)定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人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5.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的,必須通過汽車交易市場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車主或者車輛所屬單位應當及時到當?shù)剀囕v管理機關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否則視為無效。機動車已轉賣未過戶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責任人與機動車所有人或者車輛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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