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剛11天自燃了確定是質量問題4S店說你打官司也只能修不能退,這是三包法規(guī)定的,我就不明白汽車線路故障引發(fā)火災后整車線路肯定都受影響,存在安全隱患,我要拿我的命給你測試你的整車質量嗎?一位賣二手車的朋友說這車再新自燃過也不值錢了,關鍵是貴賤它沒人要啊!我用買新車的錢4S店賣給我一臺有嚴重質量問題到能夠自燃,影響到我生命安全的問題車只能修修,這是什么霸王條款啊?我們要了好幾次購車合同,4S店一回說這不能給你,一回說給發(fā)到上海廠家了,一回又說公司財務要留底對賬用,為什么購車4S店強壓著不給購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