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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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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