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從農村信用社貸款后,于12年1月份匯款還上了,但我沒回家與銀行解除借款協(xié)議,直到我14年2月份回去才和銀行解除借貸協(xié)議,但系統(tǒng)記錄了我12年到14年1月2年連7的個人征信記錄。我找個銀行但沒辦法改變,說5年以后就自動沒有了,這種情況我能做分期購車嗎?謝謝老師幫我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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